關于發布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投訴處理辦法》的公告
中基協發〔2021〕4號
為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規范投資基金業投訴處理工作,協會對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投訴處理辦法》進行修改,并于2021年12月30日經協會第三屆理事會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投訴處理辦法
2.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投訴處理辦法》修改說明
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
2021年12月30日